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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法规

苗木的规格要求|苗木的规格标准

2011-10-26 18:21
苗木的规格要求|苗木的规格标准--苗木的规格要求
 
1.     大中型落叶乔木
 
银杏、栾树、梧桐、水杉、枫香、合欢等树种,要求树形良好,树干通直,分枝点2~3m。胸高直径在5cm以上(行道树苗胸径要求在6cm以上)为出圃苗木的最低标准。其中,干径每增加0.5cm,规格提高一个等级。
 
2.     有主干的果树
 
单干式的灌木和小型落叶乔木,如枇杷、垂柳、榆叶梅、碧桃、紫叶李、海棠等,要求树冠丰满,枝条分布匀称,不能缺枝或偏冠。根颈直径在2.5cm以上每最低出圃规格。在次基础上,根颈直径每提高0.5cm,规格提高一个等级。
 
3.     常绿乔木
 
要求苗木树型丰满,保持各树种特有的冠形,苗干下部树叶不出现脱落,主枝顶芽发达。苗木高度在2.5m以上,或胸径在4m以上,为最低出圃规格。高度每提高0.5m,或冠幅每增加1m即提高一个规格等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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